近日,國家發(fā)改委下達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017年獎勵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根據國家發(fā)改委《關于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的通知》(發(fā)改投資〔2015〕3001號)要求,主要用于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以下簡稱保障房)小區(qū)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為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使用的科學性、有效性,根據我委與省住建廳聯(lián)合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017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分配辦法》,按照綜合因素法,將資金切塊分解到各市(州)、縣(市)。各市(州)和縣(市、區(qū))在給定的額度范圍內,根據自身實際及輕重緩急,提出具體的與保障房小區(qū)配套的水電路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停車場、教育和醫(yī)療衛(wèi)生等建設項目。為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確保中央財政資金發(fā)揮效益,按照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則及《省發(fā)改委政府投資項目公開制度》(湘發(fā)改投資〔2015〕315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將擬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017年獎勵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2017年5月15日—17日)。在公示期限內,社會各界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湖南省發(fā)改委提出反饋意見,并具體列舉異議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單位意見請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lián)系方式,個人意見請注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lián)系方式。
受理單位:湖南省發(fā)改委投資處0731-89990791(傳真)touzichu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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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017年獎勵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表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