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罰對象名稱 : 龔長青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永)文罰字[2017]第F-0000023
案件名稱 : 謝蓮香/龔長青游戲機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
被處罰對象社會信用碼 :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 龔長青
處罰事由 : 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
處罰依據 : 無證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一款,《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處罰結果 : 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壹千元整
處罰機關 : 永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作出行政處罰的日期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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